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明細科目有許多,那么常見的明細科目都有哪些?他們主要核算的內容又是什么呢?
對一般納稅人來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明細科目大致有:
進項稅額: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銷項稅額抵減: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已交稅金: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轉出未交增值稅: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額。
減免稅款: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見面的增值稅額。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guī)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銷項稅額: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出口退稅: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guī)定退回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轉出: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fā)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guī)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轉出多交增值稅: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多交的增值稅額
未交增值稅: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預交增值稅: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待認證進項稅額:核算一般納稅人由于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待轉銷項稅額: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簡易計稅: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fā)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yè)務。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fā)生的增值稅額。
代扣代交增值稅: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對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而言,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三個二級明細科目:“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