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有個客戶涉嫌虛開被查了。
他有家公司,每年賬目利潤大概100萬,因為不想交稅,就在外地注冊了另外一家公司,外地這個公司每年給他公司開一張服務費發票,開的是什么呢?咨詢服務費,就是老板為自己公司提供咨詢服務,每年額外收取100萬元費用。我們都知道,做業務最起碼要三流合一,合同流、發票流、資金流。本次案列中的咨詢服務費看起來三流具備就可以了,看起來還挺合理,仔細推敲起來,有個核心的問題就出現了。咨詢服務的實質內容是什么?成果如何體現?價格如何判定?如果不合理,解釋不通,那只能被認定為虛開。
如果被認定為虛開,那將面臨什么你們知道嗎?